个人签署工程承包协议是否违法?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1 16:01) 点击:20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不合法应认定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个人不具备相关条件不能成为承包方。 网友咨询: 个人签署工程承包协议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个人签署工程承包协议不合法,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明。比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之后,基本上是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返还,能够返还的返还,不能够返还的折价补偿;再一个是,在履行无效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来分担这个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只能折价补偿。折价补偿的标准和分担的核心就按照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来进行核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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