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还完贷款意外过世,家人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贷款了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3:54) 点击:21 |
吴某为了办理贷款,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吴某未还完贷款就过世了,吴某与妻子王某共同拥有别墅房产,但王某及女儿小吴均表示主动放弃对吴某的遗产继承,不履行还款义务。遂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从吴某的遗产中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和保险费共42322.94元,并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因此其女儿吴某琪可以不偿还贷款,但王某因与吴某跃还有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其作为房产的共有人,拥有夫妻共同房产价值的一半,因此虽然王某主动放弃继承,但作为遗产管理人,应以该房产一半价值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明明吴某妻子和女儿已书面放弃继承遗产,依据法律规定,其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为何法院如此判决呢?法律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本案中,别墅属于王某与吴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房产的共有人,两人各拥有夫妻共同房产价值的一半。为了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该房产处置完成之前,王某对该财产仍有管理、配合处置的义务,且王某认可其为遗产管理人,故应在王某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父债子偿、人死债消”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父债子偿、人死债消”在一定法律范畴内是可行的,但需要一定条件。若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继承人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应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但继承人通过放弃继承的方式来逃避还款责任不可取。若法院查实继承人在已经实际取得或保管遗产,但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存在瑕疵,则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仍应在继承遗产范围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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