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作为父母遗嘱的见证人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03) 点击:31 |
通过见证人见证订立的遗嘱越来越常见,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增多。遗嘱见证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遗嘱是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见证人的见证对遗嘱的效力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网友咨询: 子女可以作为父母遗嘱的见证人吗? 律师解答: 不可以。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缺乏见证能力,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次,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产继承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再次,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可能在继承纠纷中偏袒一方当事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律师补充: 除自书遗嘱外,其他类型的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特殊条件下的公证遗嘱)都涉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问题。遗嘱人请来了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同时遗嘱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利害关系人也全程参与了遗嘱的订立过程。在实务中,要分别对待,不能将遗嘱一律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场的遗嘱受益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实施了欺诈、胁迫行为,导致遗嘱人作出了不符合本意的遗嘱时,该遗嘱即应被确认为无效。反之,不应认定遗嘱无效。 在立遗嘱时不建议选择近亲属作为遗嘱见证人,更宜选择社区工作人员、邻居、朋友等与继承事宜无关的人员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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