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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18)    点击:17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网友咨询: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律师补充: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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