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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未留遗嘱,遗产谁来继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34)    点击:20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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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老人去世未留遗嘱,遗产谁来继承?

  律师解答:

  1、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组织所有。

  律师补充: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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