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一定要具备这些形式要件,你知道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38) 点击:45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随着人们掌握财产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自己的意愿来确定自己去世后相关财产的归属及分配,现在的遗产继承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对遗嘱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产生争议而诉到法院的,因此如何认定一份有效的遗嘱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那么,遗嘱必须具备形式要件是什么呢?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 一、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6、伪造的遗嘱无效。 7、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若公民要订立遗嘱,那么保证遗嘱有效性,在形式上面就只能选择法定的五种形式之一。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形式的遗嘱,具体的有效性要求可能还不同,这些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但要是遗嘱中并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这样的遗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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