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39) 点击:46 |
很多老人认为只要订立了遗嘱就万事大吉,儿孙们就不会因遗产分配问题而发生纠纷,伤了和气。但遗嘱在某些情况下是会无效的,一旦遗嘱无效,也就容易发生遗产继承纠纷。那么,遗嘱无效,遗产怎么继承呢? 首先,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其次,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再者,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二、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遗产继承开始后,如果某位继承人持有遗嘱,并要求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则首先需要对该份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以避免遗嘱持有人伪造遗嘱侵吞遗产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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