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来了解一下!遗产继承顺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43) 点击:55 |
在科技还不足够发达的今天人都会有死亡的一天,人死后纠纷也不会少,如果家庭子女众多的通常会为了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法律对继承问题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遗产继承顺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先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1、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有三种人有资格继承遗产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人、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人有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之分,第一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在第二继承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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