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3 13:37) 点击:55 |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那么,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经催告后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实现的时候,另一方也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律师补充: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文章已同步到:
|